一、重点检查内容
按照《唐山市8月份-9月份空气质量管控方案》、8月24日加严管控措施,重点核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转情况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,严查以下管控措施落实情况:
1.钢铁行业烧结机、高炉等生产装备按规定比例停产到位。
2.湿熄焦的焦化企业延长结焦时间48小时以上。
3.水泥企业降低20%生产负荷,以投料量计。
4.电力行业降低至最低负荷,通过加大喷氨量等方式确保氮氧化物小时浓度值控制在30mg/m3。
5.重点行业企业除保安全生产车辆外,其余重型货车禁止运输。
二、重点执法区域
1.9月7日零点重点检查区域:开平区、古冶区,丰南区、滦州市、迁安市(各区域派出2个检查组)。其他县(市、区)同步开展检查。
2.后续几天重点检查区域由市环保指挥中心根据气象预测条件通知。